【资料图】
未生效合同的前提是合同成立,而合同成立则并不一定代表着合同生效。民法典规定,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,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。
《民法典》第四百七十条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,一般包括下列条款:(一)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;(二)标的;(三)数量;(四)质量;(五)价款或者报酬;(六)履行期限、地点和方式;(七)违约责任;(八)解决争议的方法。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。
标签: